一、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且考生需于规定日期前(具体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目)向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单招入口报名。

考生首次报名需使用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号和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选报专业志愿并及时缴纳报名费。

2.报名网址:https://zs.ltcem.com

3.报名截止时间: 暂定4715:00

(三)填报专业志愿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端口高中、中职考生均可报考,按序选报1-6个专业,同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调剂是指分数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同时我院仍有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服从专业调剂便会被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即做退档处理)。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端口仅中职考生可报考,可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且仅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服从专业调剂。

(四)缴费方式

学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为120/人,点击缴报名费”-“微信支付,进入单招报名费订单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缴费即可,考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五)资格审核

我院于报名截止后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于报名截止后1-2天内登陆我院招生网单招入口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前1-2天,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单招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试方式

我院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的第一个考试日,考试形式为纸质笔答,三科联考,有关考试安排暂定如下: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专业综合课200

注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大纲(题型分值)等考试信息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后的方案为准,请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的通知公告信息。

三、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总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对口专业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录取审核

1.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办审核备案;

2.辽宁省招办审核备案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单招入口自行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考试。

五、资助政策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在品学兼优且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同时在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年)和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年)。

2)学院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提交申请。

3)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孤儿相关证件上传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

5)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报到交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中入学须知安排时间报到和交费。

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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