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3月5日(0:00)起至4月17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指导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www.dlsczsjy.com),进入“单招报名”窗口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或于报名时间内每日8:30—16:00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志愿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三、单招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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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招专业(中职毕业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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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及缴费事项

凡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120元考务费的考生均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下载准考证。

七、命题与考试

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92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满分300分。

2、中职毕业考生考试分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3、所有专业均需现场面试,满分100分。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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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两科合卷综合;中职毕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两科合卷综合。

八、录取办法

1、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2、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二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英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3、中职毕业考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英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4、在录取中执行辽宁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录取计算过查询时间及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后,预录取结果将于4月23-24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站公示。网址:www.dlsczsjy.com。

九、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

2、航海技术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0(0.1)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

3、轮机工程技术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4、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5、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体检要求:身高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

6、空中乘务身体要求:身高男1.73米-1.85米,女1.63米-1.75米;无色盲、色弱。

7、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身体要求:身高男1.70-1.85米,女1.62-1.74米;无色盲、色弱。

注: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规定执行,入学后需经海事部门指定医院体检。

十、录取备案

1、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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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监督及领导。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集中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的重要问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咨询工作组、宣传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审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

(一)报名咨询工作组

多渠道提供报名咨询服务,通过线上咨询、电话咨询、

到校现场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知识讲解,辅助考生做好相关报名工作。

(二)宣传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在网站及各大平台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程序、规定和工作进程;印制单独招生简章。

(三)考务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组织考试、评卷等工作;负责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测算。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命题考试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四)录审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报名工作的组织;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备案;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

(五)纪检监察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三、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1、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

3、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机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具体措施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5、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月退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6、学校宣传方式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发放进行单独招生宣传。

7、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大连市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街1号;

邮编:116052;

联系电话:0411-62497477、62497484;

咨询QQ:1993243234、1990232358

网址:www.dlsczsjy.com

邮箱:dlsczsjy@163.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服务号、聚焦大航。